豫残联直纪〔2015〕1号
关于印发省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件摘编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总支)、各直属事业单位支部:
省残联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现将省纪委近期通报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摘编印发给你们,请各支部(总支)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检查,引以为戒,严抓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三门峡市残联副理事长、党组成员纪亚宇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给予纪亚宇行政记大过处分。
2.新乡县残联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2月6日下午,新乡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许增民乘坐该单位豫GF2078公车到新乡市残联开会。会后,许增民利用公车办私事,并在新乡市牧野路武陵煨珍煲饭店吃饭。新乡县纪委决定,给予许增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该单位纪检组长牛成斌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车辆使用费用,责令县残联写出检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3.焦作市财政局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3年,该局违规购买价值27.2万元土特产,用于上级机关和外省来焦作调研、检查、开会及学习考察时的赠送礼品;2014年,该局违规购买价值22260元茶叶,用于内部会议和接待。焦作市纪委分别对于该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高晓光,办公室主任黄德宣党内警告处分。
4.郑州市西流湖公园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该公园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购买礼品问题。201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实际支出19.2万元,均由公园主任陈建强签字予以报销。郑州市纪委给予陈建强党内警告处分。
5.济源市豫光金铅集团设计院工作人员赵朝军违规报销个
人费用问题。2013年9月、12月,赵朝军分两次将在郑州某足浴会馆个人消费的1500元费用,经设计院院长李卫锋、财务负责人李革命签字后报销。豫光金铅集团给予赵朝军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李革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李卫锋党内警告处分。
6.固始县方集镇计生中心主任陈传学、农业中心主任李健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6月12日,陈传学、李健明上班时间与社会人员张大江等人在该镇某酒店打麻将,镇计生中心职员潘习学在场观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陈传学、李健明、潘习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廉政建设贯穿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各党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各项纪律,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我会有关制度,自觉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令行禁止,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3.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将各项规定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努力工作,自觉抵御“四风”侵蚀,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以中央的八项规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上“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4.各党支部(总支)要结合工作实际,自查自纠,并于3月30日以前将支部学习情况报告交至机关纪委(1714房间)。
联系人: 郭政豪
联系电话:60856157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