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 密切配合 全省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全面开展
去年是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第一年,在各级地税部门和残联的共同努力下,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全面开展,全省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亿元,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做好今年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省地税局、省残联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并组成调研组在8月2日至5日到南阳、平顶山市进行调研。目前,全省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面开展。
一、领导重视,及时安排。各省辖市残联、地税局根据《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布置,及时安排。洛阳、驻马店、开封、平顶山、南阳、新乡等市在4月份前联合地税部门召开了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会议,对今年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全面部署,针对去年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新乡、洛阳、安阳等市针对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费提取比例低的问题,向市政府写出了情况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了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费比例。由于各地领导重视,安排及时,为今年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在3月底前都向主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了上年度各纳税单位的名单、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和相关情况,并在今年的7月、8月份,各主管地税机关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及时进行了受理,对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催缴。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今年4至5月份,对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年审,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年审面,并按照要求及时将年审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各级地税部门和残联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过程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协商和解决。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许昌、驻马店地税、残联定期召开一线征收工作人员座谈会,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各省辖市在去年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各地税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绿色通道,切实做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税收同步征收。平顶山市地税局在市直分局、涉外局、高新局的办税大厅设置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窗口,在窗口由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审,年审后,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征收,大大方便了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今年有望突破千万元。许昌市采取由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将年审通知送达各纳税单位,提高了用人单位对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认识,提高了征收率。驻马店市地税、残联联合开发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软件,摸清了用人单位的底数,简化了征收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地税部门开办费、业务经费不能及时划拨到位,残联对企业年审率低等因素,对地税代征工作有一定的影响。针对上述问题,省地税局、省残联和各省辖市都采取了有力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截止目前,全省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000余万元,全省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展顺利。
漯河市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难”问题
近日,为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漯河市残联在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又会同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特困职工和城镇贫困残疾人申报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意见》,从此,漯河市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难”的问题将有章可循,其具体实施办法是:
一、申报廉租住房的条件
持有《低保证》和《特困职工证》且符合《漯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特困职工和残疾人均可申报廉租住房。
二、申报廉租的程序
特困职工可通过单位工会初审、主管局委工会把关、市总工会审核的程序后,统一向市廉租办申报;经公示、批准后由市廉租办优先给予解决,并纳入各房管分局进行正常管理。残疾人可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市残联审核后,统一向市廉租办申报;经公示、批准后由市廉租优先给予解决,并纳入各房管分局进行正常管理。
三、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漯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把这项惠及特困家庭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针对住房问题,要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清本系统、本单位特困职工和残疾人的底数,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并帮助他们享受政策、申请住房。
3.申报廉租住房的特困职工和残疾人必须进行公示,阳光操作,透明服务,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各级工会组织和残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市廉租办组织调研、完善手续、资格认定、定期检查、动态管理等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廉租住房工作深入开展。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特困职工和城镇贫困残疾人申报廉租房住房管理工作意见》,漯河市残联还专门出台了实施意见,要求各区残联:
一、高度重视,加强残疾人廉租住房工作组织领导。要将此项工作当作“民心工程”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计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业务有人抓、工作有人做、开展有计划、阶段有考评。同时,各区残联要加大对街道办事处残联的业务督导,切实提高基层残联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残疾人身边。
二、立足实际、创新工作,真实掌握辖区内贫困残疾人住房现状。要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解愁”的原则,深入残疾人家中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本辖区贫困残疾人的基本住房状况,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住房档案。在具体工作期间,要充分依靠社居委最前沿、最直接、最了解的职能,把辖区内一户多残、夫妻下岗、常年多病在床的且家庭无房、长期租房和危房的贫困残疾人统计建档。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残疾人,要组织人员上门服务。
三、吃透精神、用足政策,确保惠及特困残疾人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采取措施,克服困难,狠抓残疾人廉租住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加强特困职工和城镇贫困残疾人申报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掌握操作依据、程序和要求;二是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避免出现不良的负面影响;三是扎实工作,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房管部门组织调研、完善手续、资格认定等工作,为贫困残疾人创造有利的申请条件;四是要健全制度,透明操作,确保好事办好,难事办巧,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要着眼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创新工作思路,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掘国家政策与残疾人事业的结合点,把残疾人工作切实纳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范畴,纳入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合力。
濮阳市积极开展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服务管理,鼓励和支持农村残疾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下半年,濮阳市将组织100名农村残疾人接受政府补贴学费近5万元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规定凡是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残疾人可报名接受培训。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每名接受培训者将得到政府补贴的400-600元的学费,培训补助资金将以培训券形式直接补贴给受培训的农村残疾人。参加培训的农村残疾人可以到濮阳市新浩中医按摩职业培训学校接受培训,也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培训工种。每位农村残疾人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为保证政府补助金充分发挥效益、受训人员真正得到实惠,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专门制定了《濮阳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受训人员的申报、培训机构的评审确定、补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职业培训教材、培训质量标准等均作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须保证受培训的残疾人充分就业,即转移就业率超过90%,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不低于6个月。同时,经过考试合格的残疾人,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发放资格证书。
目前,市政府的补助资金已经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有的培训机构已经开始招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