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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残疾人“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河南残疾人联合会     发表时间:2014-12-09

 

    2014年12月2日,省人大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听取了河南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春良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笃运作执法检查工作报告。12月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四个小组进行审议讨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国成,副理事长黄建新、常为民,副巡视员吴霄,理事李颖桂等列席会议。

    蒋笃运副主任对“一法一办法”在我省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全面肯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完善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在小组审议讨论中,残疾人“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等问题,成了委员和代表们关心的重点和热点。委员和代表们对近几年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对残疾人工作者充满爱心的工作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给予了高度赞扬,被残疾人对党委、政府、残联及社会表达出的由衷感谢深受感动。就如何推进残疾人实现小康,解决农村特困残疾人温饱和生活“过得去”的问题,进行了热议,建议各级政府制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和措施,尽快出台我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就目前“一法一办法”中的部分刚性条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持证免费乘坐公交车未全面落实,无障碍设施受侵占,残疾人就业等问题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桑金科赴鹤壁、安阳、滑县进行了实地检查,他指出,各地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得到了发展,各项残疾人工作扎实推进,但部分条款仍未落实到位,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副主任李玉德对执法检查报告给予肯定和赞同,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各级政府持续重视残疾人工作、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出台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和民生问题的政策、在就业方面要减少对残疾人的歧视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工委副主任谢国生提出“一法一办法”部分硬性条款落实不到位,主要是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要切实维护残疾人出行、就业教育、文化生活等权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青年表演艺术家范军建议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程度、加强残疾人事业的舆论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选工委副主任杨云就对残疾人就业有较大影响的福利企业退税政策、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投入、加强婚前体检等问题提出了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提出对“实施办法”刚性条款未落实的地方,加强督查,建议当地政府制定落实方案、列出时间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已通过省人大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将反馈省政府,由省政府研究出台解决残疾人问题的相关政策,并采取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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