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职委员是基层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力量和可靠队伍,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至关重要,也是即将开展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主要力量。驻马店市近年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为各项残疾人工作开展和落实打下了一个坚实基础。特别是中国残联部署深入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以来,驻马店市残联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协调,结合专项调查工作的筹备和开展,进一步完善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工作,扎实推动人员落实、待遇落实、职责落实,为全市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做好了组织准备和队伍准备。
10月8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做好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驻政办明电〔2014〕231号)。通知要求,驻马店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把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策并举,抓好工作落实。一是驻马店市各县、区要制定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办法,组织实施选聘工作,出现漏聘、缺位的要确保补聘、配备到位;二是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三是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不得超过当地专委总数的20%;四是建立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激励、淘汰等机制,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五是乡镇(办事处)残联和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享受全额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可享受同级村民委员会委员待遇,其工作补贴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通过转移支付、分级负担等多种形式予以保障。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补贴)应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步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