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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法院市残联为残疾职工维权,12名残疾职工拿到了3万元工资
来源:河南残疾人联合会     发表时间:2014-09-05

    因企业效益不好,汝州市某企业拒向12名残疾职工支付工资,市法院经过12次庭审,市残联多次到企业调解下,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企业一次性支付李木等12人3万元工资。8月29日汝州市法院举行案件款发放仪式,当从汝州市法院院长杨长坡、市残联理事长崔建平等人手中接到自己工资时,12名残疾职工开心的笑了。李木等12人均是残疾人,原是汝州某企业员工,因效益不好,自2013年8月份起,该企业不再向李木等12人支付工资,李木等12人向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该企业应向12名残疾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会保险金。该企业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李木等12名残疾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不予支付仲裁裁决的相关费用。汝州市法院经过12次庭审及多次庭下调解,市残联下企业到残疾人家中调解,最终使争议企业与残疾人双方达成协议;该企业一次性支付李木等12名残疾人每人2500元,李木等12名残疾人自愿放弃其它要求,双方不再争执,该企业当即支付了3万元,依法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汝州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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