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山县以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以实现残疾人就业为目标,努力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条件;以增强服务能力为手段,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水平,扎实做好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该县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就地就近。残疾人专职委员一般在本辖区内产生。每个行政村(社区)选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坚持公开公正。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开、择优、透明”的原则。坚持一年一聘。乡镇残联与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定期考核,合同管理,成熟一个,聘任一个,优胜劣汰,不搞一刀切。在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明确其具体条件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选聘工作做好“三大步”即广泛宣传。各乡镇要在辖区残疾人中广泛宣传此项工作,做到残疾人人人皆知。民主推荐。有意愿参加选聘的残疾人,在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报名,村委会(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残疾人民主推荐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候选人。公开公示。村委会(社区)将公示无异议候选人情况报乡镇审核。乡镇残联与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职责、任务和合同双方的义务。并将聘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县残联备案。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因开展工作或组织活动将给予适当的误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由县残联定期打到残疾人专职委员个人专户,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同时,县残联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岗位培训。县残联将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政治思想、法规政策、工作作风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岗位培训;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结构。
此项工作将在5月底结束。
来源:罗山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