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形成合力抓好这一德政、民心、爱心工程,积极出台政策,大力贯彻落实。洛阳市现有9.7万名持证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有25973人,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6819人(其中:农村10481人,城镇6338人)。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审核通过的重度残疾人救助对象共有1925人,档案整理完毕,数据及时更新。
一、召开救助工作会,出台救助新政策。《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2〕327号)文件下发后,依照省文件精神,洛阳市残联、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具体实施办法。2012年12月3日,洛阳市政府召开全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专题会议,王敬林副市长在会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会议通过《洛阳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办法》,根据救助政策,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最高补差予以救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将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协调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提升政策影响力知晓率。联系协调洛阳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全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会和会上出台的新政策。洛阳日报、洛阳晚报等多家报纸媒体都在重要版面详细报道了洛阳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新政策,洛阳市电视台、洛阳市广播电台也都制作了关于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的专题节目加以大力宣传。在媒体的宣传报道中,将备受关注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的条件,申请办理的程序及救助标准做以详尽报道。按照洛阳市现行的低保救助标准,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后的重度残疾人,城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生活保障标准为310元,县(市)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生活保障标准为280元,农村居民实行A类救助,即每人每月107元。
三、配合密切措施得当,重在执行落到实处。为保障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残联与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落实迅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展开工作: 一是明确分工,执行严格。按照救助政策对于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的条件范围、救助标准、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救助对象管理、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部门职责与监督管理等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二是抓好源头,执行具体。对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申报审核要求严格安排具体:申请审批表填写要工整准确,规范书写;填写内容完整,不能有空项,特别是联系电话;经办人要签字,印鉴要齐全、清晰;对复印的附件材料的要求清晰,统一使用A4纸张;申报材料均为一式四份,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收,不批。三是量化考核,执行彻底。制定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考核办法,实行考核量化管理: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到位,知哓率达100%;全面完成救助任务;救助资料完整,档案齐全;公正透明,有公示照片;各种材料报送及时。
四、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住重点把握关键。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实行数据动态管理,目前存在区域进展不平衡,一些农村地区地处偏远,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人数的比例较低。总的来说,洛阳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政策出台迅速,贯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健全、领导重视;二是市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健全,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及时准确发放;三是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救助条件,做到应助尽助;四是实施救助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六是救助对象的档案资料真实、齐全;七是资金管理规范,杜绝套取、冒领资金的现象和截留挪用和损失浪费的行为。
来源:洛阳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