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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23-04-06

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务派遣残疾人备案及动态监控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要登录https://abllwrz.henancjr.org.cn/lwpq/,对上年劳务派遣残疾人情况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劳务派遣残疾人信息无法在联网认证系统录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应不予认定。

 

 

 

2023年4月3日

 

关于劳务派遣备案系统的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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