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23-04-06
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务派遣残疾人备案及动态监控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要登录https://abllwrz.henancjr.org.cn/lwpq/,对上年劳务派遣残疾人情况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劳务派遣残疾人信息无法在联网认证系统录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应不予认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