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残联对0-6岁残疾儿童筛查工作进行督导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2-07-26
七月中旬,焦作市残联康复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筛查工作的通知》(焦残联〔2012〕40号文)要求,深入到所属县市区,对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
从督导情况来看,各县市区都能按照审查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及时将工作布置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但落实的程度不同:中站区残联充分认识到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建立详实数据库的重要性,出台了《关于做好残疾儿童筛查工作的通知》(中区残〔2012〕20号文),制订了详细的筛查类别和范围、筛查重点及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了相关会议,对筛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博爱县和沁阳市也转发了市残联40号文件,召开了乡镇专职委员会议,对筛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其他县市区多是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对工作进行布置。总的来看,筛查情况不理想。除了筛查不到最后报告期的因素外,主要是个别县市区残联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识到筛查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宣传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得力,造成工作效果不明显。
针对当前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宣传国家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的意义所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加强主动学习,筛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残疾儿童筛查的相关知识,尤其是低视力、孤独症等残疾的内涵和表象特征,真正成为筛查的行家里手,切实使残疾儿童能及时得到抢救性康复救助;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为民服务。四是建立完善的残疾儿童数据库。提高对建立数据库重要性的认识,根除筛查工作走过场、凭感觉的不良现象,切实深入下去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应筛尽筛。
来源:焦作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