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
“共同促进公平消费环境、合力保护残疾人消费权益”倡议书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22-12-01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共同促进公平消费环境、合力保护残疾人消费权益”倡议书


为了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202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权益的价值基础,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消费活动、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为进一步呼吁社会各界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倡议“共同促进公平消费环境、合力保护残疾人消费权益”。

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消费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平、平等原则,反对在消费中歧视残疾人,努力消除残疾人的消费不便和消费不公现象,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消费活动,公平享有消费者权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消费品质。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持和鼓励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公共服务产品,补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提升残疾人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加快完善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多元化和多层次需求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的便利化和可及性,为残疾人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公共服务,释放残疾人消费潜力。顺应残疾人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和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服务,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保障残疾人专用产品质量,促进消费安全。我们呼吁,各级各类经营者要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保障盲杖、助听器、人工耳蜗、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生产质量,增强残疾人专用产品的供给能力,扩大市场有效供给。

四、多渠道宣传消费知识,增强残疾人消费意识。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宣传工作,在各类别残疾人中广泛普及相关消费知识,提高残疾人对消费权益的自我维护意识,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畅通维权救济渠道,使残疾人消费者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建议各商家优化提升残疾人售后服务,提高消费纠纷化解效率,畅通残疾人绿色维权渠道,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消费者提供上门售后帮助,让残疾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23日



友情链接
中国残联“两微一端”
省残联微信
与爱共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