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广州市无障碍出租汽车专项补贴资金实施工作方案的通告。
根据通告内容,广州将在2023年至2027年期间,每年按114万元的补贴预算额,对上一年度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保障企业进行补贴。
补贴企业不超过3家,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需于9月21日至9月27日到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递交材料报名,报满即止。
此举意在支持和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针对广州市本级出租汽车企业因提供无障碍服务成本增加情况,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资金,弥补企业亏损。后续也将对服务保障企业成本变化、乘客投诉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对补贴进行动态调整。
补贴金额将根据企业投入无障碍出租汽车总数进行分配。
在2023年,当上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投入无障碍出租汽车总数量≤30辆时,企业所获得补贴根据各企业投入车辆数,按照每辆3.8万元进行分配。
当企业投入无障碍出租汽车总数量>30辆时,企业所获得补贴按照各企业投入的车辆数进行平均分配。
在2024年至2027年期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每年根据上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成本变化、乘客投诉、信访、订单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在2023年分配方式的基础上对企业补贴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企业申报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且有意向提供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的,需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报名企业不超过3家,报满即止:
(一)申请补贴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广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二)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营运车辆数>500辆,且具备拟投入无障碍车辆相应数量的未占用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或运力指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完成订单量>10000单/日。
(三)具备满足残疾人、老年人预约出行的应用程序(APP,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无须提供)、服务热线和车辆调度中心。
(四)企业须承诺:
1.报名时明确投入无障碍车辆数量为10-30辆。
2.车辆为专业无障碍车型,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自确定为提供无障碍出租汽车服务企业后,须在90天内投入营运报名车辆数的50%,120天内完成车辆全部投入。
4.优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出租汽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