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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周口市项城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2-01-13

        1月9日,项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以项发〔2012〕2号文件正式印发。这是项城市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周口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项城市委、市政府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该意见在周口市委、市政府12号文件的基础上拓展细化了20多个方面的内容,这一做法值得各县区借鉴。细化内容如下:

        在完善残疾人救助方面,《意见》提出,对城乡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本人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残疾人,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高救助标准。

        在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缴费给予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在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市政府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社会康复站(室)建设、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

        在发展残疾人教育方面,《意见》提出,普通中小学要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学工作,使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率达到100%。残联、民政、慈善会等单位要加强对贫困大中专残疾学生的资助,确保残疾人完成学业。实行对残疾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在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意见》提出,市财政要将省财政每年返还给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总额的70%用于民政工作、30%用于残联工作,要将省财政每年返还给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70%用于体育工作、30%用于残联工作。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残疾人五个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将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者管理体系,与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工作者享有同等待遇。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城办事处每年要开展大型爱心捐助活动,对全市各单位或个人为残疾人捐献的钱、财、物进行管理和分发,给残疾人送温暖等。

 


        来源:项城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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