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残联办〔2013〕25号
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关于做好2013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残联,各省直管试点县(市)残联:
为做好2013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确保台账数据与各业务工作同步,请各级残联按各业务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录入各项业务台账数据。省残联将根据中国残联有关台账季度通报模式,对全省台账数据填报情况进行通报。现将中国残联《关于做好2013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2013年的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数据录入工作。
2013年5月27日
残联厅[2013]26号
关于做好2013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了及时准确反映基层残联工作各项业务的进展和任务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统计基础工作,发挥统计服务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就做好2013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台账工作启动
2013年度台账制度经中国残联各业务部门确认,已在“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中完成实施部署。请各地及时通知基层,随工作进展进行台账数据的及时录入填报。
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的通知(残联厅〔2011〕97号)》的要求,2013年度台账制度除个别表格因工作需要进行了调整,基本保持了一致性和延续性,以便于基层工作的开展。具体变动情况见“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首页信息。
根据地方需求,“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了上年数据提取、离线客户端填报、excel模板导入等功能,具体情况和操作方法见系统首页信息。请将相关情况和工作及时通知到基层,便于基层工作开展。
二、建立台账季度通报制度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要求,为了便于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为工作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中国残联将从2013年起开展台账填报情况季度通报工作。通报情况提供各部门作为对各地业务工作和统计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通报时间:每年度7月、10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上旬。
通报内容:每年二、三、四季度台账填报情况。
通报形式与范围:采取内部情况报告方式,通报中国残联理事会领导与各业务部门、各省级残联。
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便于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评估各项政策制度的实施情况。各级残联要提高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起业务部门与统计部门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良好工作模式,加强培训,规范管理,从源头抓起,强化统计数据评估审核,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