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洛阳市残联召开理事长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实地参观学习了洛龙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洛龙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位于新区安乐镇聂潘路,占地五亩,总建设面积1930㎡,总投资245万元。该中心内设电梯、无性别卫生间、多功能残疾人康复训练室、就业服务所、就业培训中心、培训学员餐厅、宿舍、文体活动中心、残疾人维权中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机关办公室等,基本能够达到“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需要。该中心于2010年11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学习后,市残联理事、副调研员王洪伟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毛万春到市残联调研残疾人工作的讲话精神。毛书记在调研时指出,各级要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承办、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旨在改善残疾人民生的助残工程。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把党委、政府的认识转化成全社会的共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生活。不断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福民强市大局做贡献,力争我市残疾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毛书记的讲话立足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为我市今后的残疾人工作提出了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刘峥伟理事长就如何学习贯彻《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洛发﹝2010﹞23号)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意见》是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出的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46.2万残疾人的特殊关爱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如何将《实施意见》的精神转化成为残疾人实实在在的利益,变成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动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残联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做好《实施意见》的学习、汇报和宣传工作。二是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市本级,市政府残工委会议和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出台配套文件。同时要让残疾人朋友们学习好《实施意见》,明确文件优惠政策,切实受到益处。三是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契机,积极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我市《实施意见》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两个体系建设要求来安排规划,制定政策;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就必须坚持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心,切实保障好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需求。
最后,刘峥伟理事长要求,各县(市、区)残联要认真做好今年工作和“十一五”工作的全面总结,严格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和扶残助残任务的要求,积极查漏补缺,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来源:洛阳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