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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实施意见》
来源:河南残疾人联合会     发表时间:2010-11-20

        11月3日,洛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洛阳市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洛阳市委、市政府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文件在省委、省政府文件基础上具体细化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残疾人实行的优惠政策,是在新的时期,结合新的形势出台的惠及广大残疾人的政策性文件,体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真情关爱。这个文件是指导洛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深远影响。

        中央7号文件和河南省委80号文件出台后,洛阳市按照有关要求,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进行广泛充分研讨,抓紧出台具体实施意见。2009年5月16日到30日,市残联组织三个调研组,分赴8县1市6区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到10个乡镇、5个办事处、13个行政村、6个社区,走访了4个康复机构、2个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2所敬老院、2所特教学校、3所小学、7个福利企业、63个残疾人家庭,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12次,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残疾人在医疗康复、生活保障、接受教育、实现就业再就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形成调研报告专题上报市政府,并开始着手《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由于《意见》涉及到方方面面,牵扯的部门较多,起草过程中向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2次,市政府高度重视,经高颂革副市长、王跃进副秘书长批示,转到30个部门征求意见,起草小组认真按照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10年9月10日,《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11月3日正式印发。

        该意见在省80号文件的基础上拓展细化了20多个方面的内容,是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次争取和协调后最终确定的结果,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细化内容如下:

        在完善残疾人救助方面,《意见》提出,符合自建住房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属于本市收取的行政事业规费给予全免;人口计生部门按规定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办理救助证,发放救助金;贫困残疾人危房鉴定、申领房屋产权证,属于本市收取的行政事业规费给予全免;有关部门及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对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残疾人应比规定标准提高20%;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残疾人过渡用房,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拆迁单位提供周转用房。

        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方面,《意见》提出,逐步加大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力度。资助特困残疾人参加当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特困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解决。
    
        在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方面,《意见》提出,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安装自来水和用电一户一表的,在政策法规范围内予以减免安装费;残疾人家庭安装天然气,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凭《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安装单位可给予减免30%的初装费;贫困残疾人家庭凭证免收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工料费,基本收视维护费按50%收取;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出台;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 入公园、图书馆、展览馆、寺庙等公共场所,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允许1名陪同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公共场所陪护;公共停车场所,凭残疾人证免收残疾人专用车停放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免交法律服务费;体育场(馆)、影剧院,应对举办的残疾人体育训练、比赛和文艺演出减免费用;对国家、集体、个人创办的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免收各种市政管理费用;各新闻单位对社会福利单位和有关残疾人的广告、声明、挂失、寻人、寻物启事等,要优先予以刊登,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费用等。

        在残疾人医疗康复方面,《意见》提出,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就医,优先挂号、化验、取药、手术;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和肌肉注射费(不含一次性材料费);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其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较大负担的,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二次救助;将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纳入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根据财力状况适当解决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经费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段教育免收学费和代管费;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实行小额信贷扶持,对符合规定的可免收或减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享受有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各公证处对持乡镇(街道)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证明的贫困残疾人涉及财产事项需要公证的,酌情减免公证费;市区要建设一处符合残疾人公共体育活动要求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等。

 

 

        来源:洛阳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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