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残联〔2012〕11号
关于报送残疾人驾驶汽车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残联: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进一步扩大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一些地方还组织了“自驾游”等活动。但是,在残疾人驾驶汽车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进展也不够平衡。如有些地方组织开展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不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申领驾驶证和驾驶汽车方面还面临重重困难;有的地方对残疾人驾驶汽车安全教育不够深入,导致发生了一些交通安全事故;还有个别地方残疾人在领取驾驶证后从事“黑车”运营,甚至还有个别残疾人无证驾驶,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和他人权益。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报送残疾人驾驶汽车有关情况的通知》(残联厅〔2012〕1号)的要求,请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对残疾人驾驶汽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总结,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
请各省辖市和直管县残联将本地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情况的报告,于2012年2月16日前报送至省残联维权部。
二、内容
(一)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地残疾人领取驾驶证情况(包括领取C2驾驶证的左下肢残疾人;领取C5驾驶证的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领取C1、C2驾驶证的听力残疾人)。
(二)本省开展残疾人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驾校数量及分布情况。
(三)残疾人驾驶员体检、培训、考试、车辆加装辅助装置、检验、保险、停车等方面便利措施情况。
(四)残疾人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五)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六)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好的经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 秦广平
电话: 0371-65906131
电子邮箱:ha.wqb@163.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