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残联〔2011〕17号
关于上报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筹备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残联: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摸清各省辖市、县(市、区)当前进度,经研究同意,请你们尽快上报本级及所属县(市、区,包括直管县)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筹备情况。
一、上报范围
原则上以之前残联系统和发改委系统联合上报的康复、托养建设项目为主。
二、上报材料
按当前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筹备情况,分为三类:
(一)已开工工程
上报材料:
1.服务设施建设形象进度情况数码照片2~3张;
2.在建工程简要说明,如占地面积、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工程位置、建设规模、已到位资金及来源等。
(二)手续齐全待开工工程
上报材料:
1.工程土地证复印件(土地缴款凭证、政府会议纪要等);
2.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正在筹备工程
上报材料:拟建工程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规模等。
三、注意事项
(一)电子版内容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汇总,于2月25日之前上报;纸质版(A4纸型)因时间较紧,请寄至省残联(郑州市政一街3号省残联 孙婷婷收 邮编:450000)
(二)在上报过程中,若在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方面有创新思路或开拓型作法的,请单独着重说明。如有的地方将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有的地方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的建设领导小组,有的地方采取了残联与民政、卫生等联合建设、共同管理模式等。
联系人:孙婷婷
电 话:0371—65909131 15838307109
Q Q:1255284562(请注明***市、县)
邮 箱:hncljcb@126.com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