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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19-02-25

 

图为豫残联办〔2019〕22号

豫残联办〔2019〕22号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资产管理,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是省残联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配置、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调拨调配、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资产的月报和年报等工作。

(二)计财部负责对资产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做好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等工作。

(三)机关各部门是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资产的申报、领用、登记、使用、保管和清查盘点等工作。

二、资产日常管理

  (一)资产购置: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添(购)置申请表》,向办公室申请购置→按照财政采购规定,计财部依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进行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采购结束后,办公室根据采购方式组织实物勘察并在《资产验收单》上签章确认→领用部门填写《资产领用单》→办公室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计财部确认入账。

   (二)调拨、捐赠的资产:办公室进行实物勘察并在《资产验收单》上签章确认→领用部门填写《资产领用单》→办公室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计财部确认入账。

  (三)单位内部调拨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添(购)置申请表》→办公室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进行调拨→使用单位填写《资产调拨单》→办公室备案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四)资产核减、报废: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办公室书面汇报所需核减、报废资产情况→办公室、计财部组织勘察确认→使用单位填报《资产损废报告单》→办公室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核减→办公室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计财部按照规定上报财政厅并做账务核减。

   (五)资产使用人变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员发生变动→使用部门填报《资产移交清单》→办公室组织实地监督盘点→交接双方及监督方在《资产移交清单》签字确认。部门内部一般干部发生变动→使用部门填报《资产移交清单》组织实地监督盘点→交接双方及监督方在《资产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办公室备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按照依法合规、保障需求、科学合理、调剂优先、节俭使用、共享共用、严格标准和预算约束等原则,合理配备部门资产和办公设备,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要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好资产的日常维护,对确需报废的资产,要按照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二)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要建立健全资产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三)各部门要建立资产管理员制度,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资产归属关系,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附件:1.资产添(购)置申请表

        2.资产验收单

        3.资产领用单

        4.资产调拨单

        5.资产损废报告单

        6.资产移交清单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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