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是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工作认真踏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相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详见招聘各岗位具体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5日至1991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7.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工作岗位 人数 专业 岗位要求
年审征收 5 不限 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其中残疾人1名
就业服务 2 不限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就业法律法规,其中残疾人1名
职业指导 2 不限 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专业或职业资格者优先
网络管理员 1 计算机 本科以上学历,残疾人,具备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职业资格者优先
法律 1 法律 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或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财务 1 财会 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专业及从业资格
日常管理 3 不限 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综合素质高,其中残疾人1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9日—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须交报名费30元)。
3.报名地点:郑州市东风路7号院(东风路和文化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河南省康复医院院内停车场对面综合楼四楼)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412房间。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和本人发表的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两张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在报名时查验并当场退回。
打印、复印材料请用A4纸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低于1:2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专业科目笔试为通用基础理论。
时间、地点:另定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考试前3天由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并进行组织考核。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河南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但不占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在1200元左右,与岗位绩效挂钩,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
咨询电话: 0371-63574167
附:《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