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体育(教体)局:
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定于2017年4月25日—28日在焦作市举行。为确保我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4月25日,中午12点前。
离会时间:2017年4月28日,中午12点后。
二、报到地点
焦作市云达国际饭店(焦作市解放区普济路中段1895号)
三、比赛地点
焦作市体育中心
四、日程安排
4月25日上午12点前,各队报到;
4月25日上午,分级及资格审查、适应场地;
4月25日下午,运动员适应场地,14:30召开领队会议及技术会议;
4月26日9:00,开赛仪式;
4月26日—4月27日全天,比赛;
4月28日10:30,闭幕仪式;
4月28中午12点以后,离会。
其它大会活动日程安排见秩序册。
五、有关技术问题
(一)竞赛规定及要求
1.各代表队需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等),并按照大会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参赛运动员医学分级和资格审查。
2.各代表队参赛项目有关竞赛技术问题按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技术会议上进一步说明。
3.各参赛队赛前适应场地训练,要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时间段进行,不得串场。各参赛队自行负责运动员训练安全。
4、各参赛队赛前要为各自的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运动员的人身安全。
(二)分级规定及要求
1.听力、智障残疾类别的运动员按照《竞赛规程》第八条有关要求执行。
2.肢残、视力残疾类别的运动员分级时,携带相关的医学材料(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等)。如因未能提供相应的医学材料导致分级委员会不能判断其级别,该运动员将无法获得参
赛资格。
3.分级委员会认为运动员未能真实表现其运动能力,将予以警告,仍未改观者,将被取消分级资格。
4.在运动员级别和状态确定的60分钟内,参赛队如对分级结果有异议,有权对参赛运动员的级别提出一次申诉,申诉单位需向分级委员会缴纳申诉费,由分级委员会安排对其重新复查评价,并将最终裁决结果通知申诉单位。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代表队在《竞赛规程》规定人数内的人员,赛会期间费用由组委会承担,超编工作人员及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人民币240元。
(二)各代表队要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的有关具体要求,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各参赛代表队全体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参加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开赛、闭幕仪式。
(三)各代表队要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遵守运动会的各项纪律,服从裁判,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委会不提供预定返程票和接送站服务,往返交通费由各代表队自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残联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德善街交叉口。
邮 编:450046
联系人:霍加伟 刘圆方
电 话:0371-60857018
邮 箱:sclxwb@163.com
焦作市残联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A座东区
邮 编:454151
联系人:鲁少华 王文艳
电 话:0391-3568632
邮 箱:jzclxwb@163.com
云达国际饭店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普济路中段1895号
联系人:张娟
电 话:13069448788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