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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第二次报名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发表时间: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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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第二次报名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体育(教体)局:

    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将于2017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在焦作市举行。为确保各代表队顺利参加比赛,现将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第二次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的立项

    详见附件2。

    二、第二次报名有关事项

    1、根据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各代表队第一次报名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按照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设项,部分竞赛项目将进行合级;两个单位2人以上(含2人)准予立项,录取办法按照《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第十一条执行。

    2、各代表队要根据本次锦标赛立项具体情况,按照《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项目、医学级别进一步再审核、再确认。

    3、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医学级别确认合格、第一次报名的项目未予立项的,允许在同级别内调整报项,并在第二次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备注中注明,已立项的不允许调整。

    4、各代表队报到后,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学分级,如错报级别,可以按照已立项目的实际医学级别进行比赛,但其参赛项目不得变更。如该级别未立项,则合并至上一级别参赛,上一级别仍未立项,将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不计入代表队比赛成绩。已立项的比赛项目因他人请假、弃权、错报级别致使1人参赛,比赛成绩有效,所取得的成绩计入代表队比赛成绩。

   5、各比赛项目的器材由大会组委会提供,T/F11、T/F12级别的运动员需要自备不透明眼罩及无弹性的引导绳子,视力残疾比赛项目的引导员由各地市自备。各代表队听力残疾运动员上场比赛时不得佩戴助听器。

    三、其它有关要求

    1、各代表队领队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残联分管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副理事长担任,并到会出席锦标赛开赛仪式。领队及工作人员按照与本队参赛运动员人数1∶3的要求,(重残护理、T/F11级领跑员不占代表团名额),认真做好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第二次报名工作。

    2、第二次报名时,各代表队要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第二次报名表及运动员体检证明、近期两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智力残疾人运动员(家长、监护人)声明书等邮寄到河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文体训练科。

    3、第二次报名表、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电子版,于2017年4月13日前报河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焦作残联邮箱,过期视为弃权。

    4、各代表队第二次报名时,需附2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德善街交叉口

    邮  编:450046

    联系人:霍加伟  刘圆方

    电  话:0371-60857018 

    邮  箱:sclxwb@163.com

焦作市残联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A座东区

    邮  编:454151

    联系人:鲁少华  王文艳

    电  话:0391-3568632

    邮  箱:jzclxwb@163.com

 

附件:1、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第二次报名表

      2、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立项表

      3、河南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测试表


附件下载.docx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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