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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残联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16-10-15

关于做好省残联内部党员组织关系

接转的通知

 

豫残联直【2016】30号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制度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各党支部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位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要编入党的支部,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变更工作岗位或其他需要接转内部组织关系的,应在5天之内办理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填写《省残联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单》(见附件),转出党支部、转入党支部、机关党委各留存一份。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没有组织委员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各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做好内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附:《省残联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单》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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