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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16-11-1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督促会议精神,确保我会承担的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残疾人康复中心或托养中心建设等四项重点民生实事在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经省残联理事会研究决定对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督导内容

检查各地2016年省委省政府四项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督导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四项重点民生实事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

三、督导办法

(一)各地进行自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对照省残联年初下达的任务数,提前对所承担的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填报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对报告有关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报告质量。请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残联办公室。

(二)省残联督导检查

结合省残联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省残联派7个督导组(具体分组详见附件1)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采取听、察、阅、问、访、评六种形式,详细掌握四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度。

听:召开会议听取各地残联关于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汇报。

察:察看当地制定出台的有关四项重点民生实事的政策文件、方案措施,察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残疾人培训就业机构,实地察看纳入重点民生实事的11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阅:调阅四项重点民生实事相关文件、资料、批复、证明等相关资料,对照汇报材料进行核实。

问:走访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询问、了解、核实四项重点民生实事在基层落实和推进情况。

访:随机抽取、电话回访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培训就业等项目受益残疾人。

评:根据以上情况,逐市逐县对各地四项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按照评分细则分别评分。

(三)进度情况反馈

督导组在督导检查结束后,及时将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向当地政府残工委主要领导反馈。对完成进度较慢的地方,与当地政府商议推进措施,进一步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重点民生实事如期全面完成。

四、工作要求

1. 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各督导组要提前与省残联重点民生实事各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掌握有关情况,把握相关政策,熟悉督导程序,确保督导效果。

2. 严格执行督导程序。各督导组要切实深入基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电话抽查等形式,客观公平评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工作,坚决杜绝走马观花,搞形式、走过场。对所督导的每个市、县单独形成督导检查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评分情况、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等内容。

3.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条意见,严于律己、轻车简从,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督导检查期间不得饮酒,不得从事与督导检查无关的活动。

联 系 人:郑咏民  电话:0371-60856678

电子邮箱:hnsclbgs@163.com

附件:1.重点民生实事督导检查分组

附件1.docx

2. 2016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任务分配表

附件2.docx

3. 2016年残疾人康复中心或托养中心建设任务表

附件3.docx

4. 2016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任务分配表

附件4.docx

5.重点民生实事督导检查评分细则

附件5.docx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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