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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等4部门 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16-10-19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

  现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4日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现就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全纳教育,保障每一名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普及率,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增强残疾儿童少年的认知能力和生活适应能力,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坚持到学校接受教育、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以送教上门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教育教学内容要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自身情况,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学方法,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五、责任分工

  (一)在省残联统筹指导下,各地残联要深入排查,摸清本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分类登记,并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和有关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具体安排服务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根据“一人一案”要求,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并为其建立学籍。

  (三)相关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送教上门实施方案,选派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保证送教上门服务质量。

  六、经费和人员保障

  (一)足额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凡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6年要达到6000元,已高于该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原实际执行标准。

  (二)统筹送教上门教师资源。各地要加大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支持,根据所辖区域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统筹安排送教教师,并给予送教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改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搞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工作是搞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基础。各地残联要认真落实中残联有关要求,每年对本地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一次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区分类型,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工作。

  (三)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定期组织开展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的集中培训,并及时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努力提高责任学校和教师的特教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扩大特殊教育的服务范围,增强教育功能,提高特殊教育的工作质量。

  (四)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地要制订责任学校和送教教师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送教内容、时间和其他相应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要将承担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送教上门课时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保护措施,确保责任教师送教途中自身安全,原则上每次送教服务应有2名责任教师组成(其中至少一名是男性教师);如遇突发性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所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支持和理解,要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此项工作和政策,尊重残疾人家庭的选择,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参与学习与生活的良好环境。

  (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是一项新事物,各地在实施送教服务中,要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探索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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